1、項(xiang)目概況:《中(zhong)共中(zhong)央 國(guo)(guo)務院關(guan)于建立(li)國(guo)(guo)土空(kong)間(jian)規(gui)(gui)劃體(ti)系(xi)并監督(du)實(shi)施(shi)的若干意見(jian)》提出國(guo)(guo)土空(kong)間(jian)規(gui)(gui)劃體(ti)系(xi)縱向管理(li)層級(ji)傳導(dao)要求(qiu),按照上(shang)下傳導(dao)、面向實(shi)施(shi)的原(yuan)則,研究(jiu)以法定圖則為核心的國(guo)(guo)土空(kong)間(jian)規(gui)(gui)劃傳導(dao)機制與規(gui)(gui)劃指引,保證(zheng)國(guo)(guo)土空(kong)間(jian)規(gui)(gui)劃逐(zhu)級(ji)逐(zhu)層有效傳導(dao),推進國(guo)(guo)土空(kong)間(jian)治理(li)體(ti)系(xi)和治理(li)能力(li)現代(dai)化(hua)。 2、項目(mu)所依據及參考的(de)標(biao)準:《中共(gong)中央 國(guo)務院關(guan)(guan)于建立國(guo)土(tu)空(kong)間(jian)規(gui)劃(hua)體(ti)系并監督實(shi)施(shi)的若干意見》《自然資源部關(guan)(guan)于加(jia)(jia)強國(guo)土(tu)空(kong)間(jian)詳細(xi)規(gui)劃(hua)工(gong)作(zuo)的通知》《深圳市關(guan)(guan)于加(jia)(jia)強和改(gai)進法(fa)定圖則管理的實(shi)施(shi)意見》 3、項目(mu)采購范圍: (1)服務名稱:以(yi)法定圖則為核心的國土空間規劃(hua)傳導機制與規劃(hua)指引。 (2)服務地點:深圳市。 (3)服務內容:以合同約定為準。 (4)服(fu)務要(yao)求:以合同約定為準(zhun)。 4、項目服務期限(xian):項目服務期(qi)限自(zi)合同(tong)簽訂之日起(qi)24個(ge)月。遇有特殊情況(kuang),經甲乙(yi)雙方(fang)協商后服務期(qi)限可(ke)適當(dang)延長(chang)。 序號工作進度預計成果預計完成時間驗收方式1前期分析開展調研,分析案例,梳理相關政策文件,形成規劃傳導思路框架6個月內甲方主管處室審查2初步成果開展專題分析,形成初步成果。6個月內甲方主管處室審查3中期成果形成中期成果,開展有關部門意見征詢。6個月內甲方主管處室審查4最終成果結合有關部門意見和建議,完善形成最終成果6個月內局業務會審議5、組織實施要求:為確(que)保(bao)本(ben)次項目招標工(gong)作(zuo)(zuo)管理規范、實施有力,中標人(ren)應成立項目組,按采購人(ren)要求完成項目成果。中標人(ren)須配合(he)采購人(ren)組織、舉辦(ban)本(ben)項目各工(gong)作(zuo)(zuo)階段的匯報、審查等工(gong)作(zuo)(zuo),并(bing)負(fu)責解答(da)相關的問(wen)題。 6、成果(guo)要求: (1)《以法定圖則為核心的國土空間規劃傳導機制與規劃指引》研究報告。 (2)《總體規劃傳導機制細化研究》,《法定圖則傳導機制研究》,《基于法定圖則規劃傳導的更新整備規劃實施方案管控要素研究》3個專題報告。 7、人員安排要(yao)求:項(xiang)目組6名(ming)以(yi)上工作(zuo)人員(yuan),需(xu)包括城市規劃、城市設(she)計、地(di)理(li)信息(xi)系統等專(zhuan)業(ye)人員(yuan),合同執行過程中,中標人不得隨意(yi)更換項(xiang)目負責人和項(xiang)目組成員(yuan)。 8、售后服務內(nei)容、要求(qiu)和期限: (1)售后服(fu)務期限從(cong)最后成果提交(jiao)采購人之日起一年。 (2)在售后服務(wu)期限內提(ti)供(gong)相(xiang)關咨詢、協調(diao)、項(xiang)目審查和報告(gao)更新(xin)等技術(shu)支持。 (3)安排(pai)專人負責售后技(ji)術(shu)支持,并(bing)提(ti)供其聯系(xi)手(shou)機、電話、傳真、email;如(ru)人員需要調整(zheng)應及(ji)時(shi)通知采購人。 |